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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的楼梯、疏散距离设计要求

点击次数:1965 次  更新时间:2020-04-28


一、住宅需要设置两个安全出口的情况

1、 H≤27m,任一单元的建筑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远户门的距离大于15米;每个单元均需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2、 27m<H≤54m,任一单元的建筑面积大于650平方米或者任一户门至最远户门的距离大于10米;或者疏散楼梯无法通过屋顶进行连通时每个单元均需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3、 H≥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均需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二、住宅建筑的楼梯间设置形式

1、 H≤27米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当与电梯井贴邻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当住宅的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2、 27m<H≤33m时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住宅的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可采用敞开楼梯间;

3、 H>33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每层开向防烟楼梯间前室的户门不得超过3樘,且开向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三、住宅设置剪刀楼梯间的条件

1、 住宅分散设置疏散楼梯确有困难的;

2、 剪刀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

3、 剪刀楼梯间的两个梯段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4、 剪刀楼梯间共用前室时其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0平方米;

5、 当剪刀楼梯间前室与消防电梯前室形成三合一前室时,其合用前室的商业面积不得小于12平方米,且其短边不得小于2.4米。


四、住宅建筑的疏散距离要求

1、单多层住宅的户门能双向疏散时,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时不超过40米、三级不超过35米、四级不超过25米;不能双向疏散(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一二级耐火等级不超过22米、三级不超过20米、四级不超过15米;

2、高层住宅的户门能双向疏散时不超过40米;不能双向疏散(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不超过20米、

3、当户门开向敞开式外廊的其疏散距离可增加5米;

4、住宅采用敞开楼梯间时能够双向疏散时减少5米;不能双向疏散(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减少2米;

5、设有自喷的住宅疏散距离可以增加25%;

6、跃廊式住宅计算疏散距离时,楼梯的距离可按水平投影长度的1.5倍来进行计算。

7、住宅的层数不超过4层时,楼梯间的门可以通过不超过15米的长度通至室外,也可以采用扩大的封闭楼梯间或扩大的前室;

8、住宅户内的疏散距离应满足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距离要求。


五、住宅建筑的门、楼梯的宽度要求以及避难设施的设置

1、户门和安全出口的宽度不得小于0.9米;

2、疏散走道、疏散楼梯以及首层疏散门的宽度不得小于1.1米;当高度不超过18米的住宅楼梯一边设置有栏杆时不得小于1.0米;

3、住宅的高度超过100米时应设置避难层,要求如下:

a、 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以及两个避难层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b、 疏散楼梯应在避难层分隔、同层错位或上下层断开;

c、 避难层的人数应按每平方米5人进行计算;

d、 避难层可兼作设备层,但设备管道区应采用3.0小时的防火隔墙与避难层进行分隔;管道井、设备间应采用2.0小时的防火隔墙进行分隔,当门必须开向避难层应采用甲级防火门且距离避难层的出口距离不得下雨5米;

e、 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消防软管卷盘、消防电话、应急广播、出入口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f、 避难层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设置的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4、超过54米的住宅应每户设置一间准避难的房间,要求如下:

a、该房间应靠外墙设置,应有能够开启的外窗且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得低于1小时;

b、该房间的内外墙耐火极限不得小于1.0小时,其房间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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